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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教师惩戒权”撞上国际学校“甲方家长”:拿什么捍卫边界与尺度?
来源:顶思公众号 | 作者:Iris | 发布时间: 2024-09-20 | 59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二是体罚与惩戒的关系。合法、合理的惩戒应该是柔性的,不会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。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是严格禁止的。尤其是语言上的讽刺、挖苦、责备等,可能会对学生造成心理创伤。因此,教师在惩戒学生时需要谨慎,避免任何形式的侮辱或伤害。


三是“本土”与“国际”的关系。国际学校需要考虑中国的基本规则以及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。各国对于惩戒的规定各不相同,如新加坡、韩国、英国和美国等都有明确的标准。因此,在国际学校执行惩戒时,应考虑普遍性规则与不同文化背景的差异,适当兼顾特定国家的惩戒规则,使“执法”更人性化。


四是执行与反馈的关系。在对学生进行惩戒后,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家长,确保家长了解学生被惩戒的状况。这不仅能让家长掌握孩子的情况,还能促进家庭与学校间的信息沟通,形成合力,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


叶延武还表示,“惩戒权”的本质是对社会成员权利与义务的调整与规范,是一项系统工程。涉及到如何在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的基础上,确立合理的教育秩序与规则。一方面,学校和教师需要拥有足够的权益保障来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,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在安全、有序的氛围中成长;另一方面,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,对孩子行为习惯的培养及对教育政策的态度,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的效果。因此,构建和谐的家校关系,增进相互理解与信任,对于有效行使惩戒权至关重要。


作者 | Iris